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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银消费“骗贷门”:北京银行和万达担责? |
楼主 网友 2017/4/26 18:14:11 |
2007年,北京银行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备受瞩目。这位A股新贵的股东名册更是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北京银行股东名单中出现了上千名“娃娃股东”,这些股东在北京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时均未成年,最小的甚至只有1岁。这些“娃娃”股东引起了不少投资者的兴趣。 北京银行于2007年10月10日公告对此进行澄清,指出该说法不实,同时指出,截至2007年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该行的未成年自然人股东仅84名。 北京银行在公告中详细介绍了这84位未成年股东的形成过程:其中信用社股东直接转为北京银行股东67人;2004年第四次增资扩股时形成股东15人(其中一人包含在67人中,增资扩股时增持);接受家庭成员赠与及继承产生的股东3人。 “娃娃股东”合法 由于是未成年人,娃娃股东是否能正常行使其股东权利?娃娃股东的存在是否能让广大股民放心?对娃娃股东应该如何监管?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晶律师表示,这个娃娃股东是通过继承所得,比之北京银行的少年股东,更加合法。孩子虽然未成年,但是她有监护人;而且作为公司层面有公司管理化运作,有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有高管在,娃娃股东持股的比例远不足以控股,就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什么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