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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编号:C001454H07A01 [查询]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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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副总经理 | 年薪:面议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化集团,英文简称SINOCHEM GROUP)为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已19次入围《财富》全球500强,2009年名列第170位。 |
1、中化下属企业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制冷剂一案中获得胜诉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推翻主审法官的先前判决,并在裁决中化没有侵权后,决定彻底结束对中化下属公司出口到美国市场的制冷剂的“337调查”。 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中化太仓环保化工有限公司、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化美国公司(统称为“中化”)现联合发表声明: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9年8月3日发布了最终裁决,决定推翻主审法官的重审判决,并在裁决中化没有侵权后完全终止了本次“337调查”。国际贸易委员会还认定用于指控中化侵权的5,559,276号美国专利(“276号专利”)是无效的,该专利是一种生产R-134a制冷剂的工艺流程。 基于英力士氟化工控股公司、英力士氟化工公司和英力士氟化工美国公司(统称为“英力士”)的起诉,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7年12月31日开始了本次“337调查”。英力士宣称中化向美国出口及在美国销售R-134a制冷剂产品时违反了“337条款”(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款的简称),因为中化侵犯了其享有的某些美国专利,这些专利中包括“276号专利”。 2008年12月1日,主审法官发布了初审裁决,认定:中化侵犯了276号专利,且中化不能证明“276号专利”无效或不可执行。中化提出复审要求后,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9年1月30日命令主审法官对初审裁决中涉及专利无效的部分重审,理由是 …… [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