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于近日收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公司原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合并,合并后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此前公司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和履行。本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构成更换审计机构事项。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编号:2013-20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名称变更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2013年7月31日,公司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件,发布了《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详情详见公司2013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刊登的公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原聘任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了《合并协议》并实施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法律主体,因负责公司专业服务的工作团队主体资格变更,为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导致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变更。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重新聘任。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将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