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大事记
时间 内容
1993年
12月25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
1994年
2月15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文(银发〔1994〕44号)通知设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肖钢为交易中心负责人
2月18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章程
3月1日 中国外汇交易系统试运行
4月4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系统正式运行,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由央行对社会公布
4月5日 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增设港币/人民币交易业务
4月18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业典礼
12月2日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举行中国外汇交易系统电子化工程鉴定会,经鉴定,该系统设计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运行可靠,是一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系统工程,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5年
1月14日 下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则(暂行)》
3月1日 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增设日元/人民币交易
7月3日 交易中心第一任总裁肖钢同志调任中国人民银行资金司司长,交易中心工作由庞继英同志主持
8月24日 下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远程外汇交易管理办法》
12月4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筹备会议”在上海召开。明确从1996年1月1日起,所有金融机构的同业拆借业务,都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网络办理。
1996年
1月3日 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领导和精心筹备下,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依托交易中心系统运行并生成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CHIBOR)
12月2日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就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组织机构、会员管理、交易行为等作出规定
1997年
1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业务工作归口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7〕37号),明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中国人民银行机关直属京外正局级事业单位
6月5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文(银发〔1997〕242号)决定在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开办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并颁布《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暂行规定》
6月13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文(银传〔1997〕44号)明确从1997年6月16日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办国债现券业务
1998年
3月23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同意上海浦东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3月24日 下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远程外汇交易细则(暂行)》
4月3日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商业银行授权分行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7月13日 中国人民银行任命庞继英同志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
10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文同意保险公司(总公司)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现券买卖业务
10月25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停办外汇调剂业务的通知,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业务全部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
10月26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清理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的意见,交易中心暂停外汇市场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交易
11月3日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银行间债券交易结算规则》(试行)的批复和关于《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试行)的批复
11月16日 交易中心第二任总裁庞继英同志调往人民银行工作,林毓琍同志被任命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银任〔1998〕100号)
12月7日 交易中心调整银行间外汇市场最小交易金额和最小交易单位
12月14日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
1999年
1月28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文(银货政〔1999〕15号)批准部分农村信用社联社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4月7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文(银货政〔1999〕52、53号)批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4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第12次行长办公会议在正式讨论通过货币市场发展思路的同时,明确了交易中心作为市场中介组织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交易系统的发展方向
8月19日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银发〔1999〕288号)
9月1日 正式实施《场务管理暂行办法》
9月1日 开通全国银行间交易信息系统
9月9日 交易中心系统顺利度过9月9日敏感日
9月11日 交易中心系统顺利通过计算机2000年问题联合测试
10月25日 交易中心系统顺利通过人民银行计算机2000年工程验收
11月19日 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批复成立交易中心党委
12月 全面停止运行卫星信息系统
2000年
1月1日 交易中心系统顺利过渡2000年
1月3日 中国人民银行党组批复交易中心成立纪委
1月18日 深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首家农联社加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1月20日起 延长本币交易系统交易时间,由原来的3.5小时增至4.5小时
3月6日 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