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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消费 火得有点奇怪

奢侈品本无罪,有罪的是腐而不是富

  楼主  网友   2010/2/10 11:37:47
    一篇发表在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上,名为《中国,很有钱》的文章,经中国媒体转载后,引起了国人的关注。很多网站在转载这篇文章的中译文时,还把文中的一个相当刺激的元素“二奶”提炼出来重新炮制了标题——《英媒称二奶情人成推动中国奢华消费主要因素》——并因此赚足了国人的眼球。(2月8日《环球时报》)
   
      这个标题或许过度解读原作者谢里丹的意思,因为“拥有情妇成为普遍现象推动了奢侈品消费”只是文章引用的一项调查结果,并非个人观点。不过,这篇文章却也明确地将奢侈品消费者定位为“特权阶层”。
   
      无需谢里丹先生提醒,中国人自己早就注意到奢侈品消费的问题。去年9月,当中国凭借86亿美元的奢侈品消费总额,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时,媒体还展开了一场围绕中国“未富先奢”问题的讨论。而且,相关讨论并未随着新闻热点的转移而冷却。
   
      国富民强一直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现在日子虽然好过多了,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们却从不敢自夸“国富”。就国民层面来说,多少人还在为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发愁。那么,到底是谁在大手笔地买奢侈品,还把我国“买”成世界奢侈品消费第二大国,搞得“外国人都对这些富人的奢华消费目瞪口呆”?
   
      文章认为,奢侈品消费者是“特权阶层”,这也许只是作者谢里丹个人的感性认识,但在实际当中,却能找得到大量佐证。比如,某国际知名品牌中国旗舰店的管理者就曾对媒体表示,在它们的VIP客户中,煤老板、房地产商人、富豪的家眷以及富二代是绝对的奢侈品消费主力军。
   
      与此同时,抽天价烟的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收藏200余双名牌皮鞋的原重庆市沙坪坝区征地办公室干部丁萌、拥有十几本房产证和几十只单价上万的名牌LV包的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戴国森等数不尽的“鲜活事例”,则丰富着我们对这些数字背后的想象。
   
      其实,民众对那些通过打拼先富起来的人的正常奢侈消费,并不苛责。本来,丰俭由人,富人本身就有自主消费自主选择的权利。那些通过灰色手段、乃至“黑色”手段暴富起来的人以及那些攀附权力、依靠权力腐败(如前面提到的二奶情人消费等)一掷万金的奢华消费,才是民众反感、厌恶的对象。
   
      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即便再多,大把大把地挥洒也会心疼;而那些“来得容易”的钱,动辄一掷万金才会那样“潇洒”。奢侈品本身无罪,因富有而适当高消费的行为也无可厚非,但是靠什么富有、拿谁的钱高消费,却能撩拨每个人的神经。不患寡、患不均,不仇富、但仇腐。这也许才是人们之所以持续关注奢侈品消费,以及不齿这种高消费行为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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