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天眼注意到,9月1日,北京银监局对北银消费金融开出一张900万元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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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天眼注意到,9月1日,北京银监局对北银消费金融开出一张900万元的罚单。
罚单同时对4人作出严厉惩罚,对宋文昌给予警告及50万元罚款,对袁耀璋给予取消10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处罚,禁止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处罚,对尹峥给予禁止1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处罚,对顾弢给予警告并罚款20万元的处罚。
工商资料显示,宋文昌、袁耀璋分别是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的董事兼总监、董事。2011年10月30日,银监会批复宋文昌、袁耀璋任职北银消费金融董事任职资格。
据网贷天眼了解,此次被处罚的4人中,宋文昌为北银消费金融总经理,另外三人为北银消费金融副总经理。
根据北京银监局公布的文件,相关处罚决定共涉及到《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包括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贷款调查全部委托第三方完成的,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的等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固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出现(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二)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三)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由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规定,提供虚假或严重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规定,金融机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人员给予警告,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一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或从事银行业工作。
此前曾被罚150万元
事实上,这不是北银消费金融第一次被罚。2015年11月2日,北京银监局对北银消费金融开出150万罚单,理由是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发放贷款,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个人消费贷款用途不真实、部分资金被挪用。无合理理由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上调贷款风险分类,资产质量严重不实。
据媒体报道,北银消费金融那次被罚的原因是,其合作的担保公司、中介公司中,部分中介从中套取资金,实际资金去向不明,部分用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北银消费金融就有了贷款。
据野马财经报道,2015年12月,李强(化名)通过国创控股办理信用卡,并指出不需要任何费用,不过在放款后要收取30%费用,急于用钱的李强在国创控股指导下伪造工作单位,房产等信息,以此提高信用卡的额度。
2016年1月,李强申请的贷款批下来18万,但没有到李强的手里,而是国创控股以李强的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中,直至收到催收信息,李强才发现贷款早已下来,且本金加利息已达到23万余元。
后来,李强加入一个“北银消费金融维权群,这个群里有181人,都与李强被骗的经历类似,而同样的骗局在全国各地上演,受骗时间最早的是在2014年,部分与北银消费合作的中介机构已经失联,而国创控股就是北银消费金融的合作机构之一。
2015年12月南宁新闻综合频道曾对北银消费的中介公司涉嫌骗贷一事展开调查,并在报道中指出仅南宁一地被欺骗的金额就达3000多万。网贷天眼在qq群中搜索“北银维权”,还能搜到多个维权群。
监管重拳整治银行业
今年3月28日,湖北银监局以违反从事未经批准的业务活动为由,对湖北消费金融处以50万元罚款。
据证券日报报道,今年上半年,银监系统披露的罚超过千余张,由于6月份的部分罚单将于7月份甚至是8月份披露,因此,上半年的罚单总量将达到1300张-1400张,相当于一天就开出约7张罚单。
今年3月底以来,银监会要求银行检查信贷资金是否直接参与房地产炒作,是否在房地产开发贷和按揭贷中虚假、违规操作,是否通过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或拆分为小额贷款等方式,向房地产行业领域提供融资。
6月份,有4家银行因房地产业务违规吃了罚单,包括一家国有大行、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一家城商行和一家农商行,这四家银行的违规事实也各不相同,其中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遭罚款金额数目最大,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