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一项重要文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该文件的影响不仅仅是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断加大的支付压力。
资本市场中同样有众多国有资本作为控股股东的机构受到了“国有股转持”规则改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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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生效后,《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文,下称94号文)同时不再执行,两个文件的交替也解除了多年以来束缚在国资控股投资机构PRE-IPO业务上的枷锁。
“简单来讲,在94号文的影响下,我们这些投资机构大大减少了对拟IPO企业的投资,错过了近几年IPO退出回报的周期。新文件生效后,此前的松绑解除,近两年是IPO的大年,我们也打算开始向PRE-IPO领域倾斜。”北京一家中型券商直投公司负责人11月18日对记者表示。
94号文历史
“国有股转持”的影响已经持续了数年。所谓“国有股转持”,根据94号文的规定是指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应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发行人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正是根据这一规定,众多国资背景的投资机构所投企业一旦上市,相应的股份就将被划转。
94号文规定的国有股份转持比例计算方式具体为:“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
对于投资机构而言,很少有项目的直接投资比例会超过10%,因此所投项目一旦上市,所持有的股权将被全额划转。
由于目前资本市场上有很多券商的属性都是国有企业,因此其做市业务和直投业务如果有被投资的企业上市,相应也面临着划转要求。
“94号文的影响非常大,强制被划转之后,对投资机构本身来说收益削薄了。”11月20日上海一家大型券商直投部门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94号文生效后便出现过类似的案例。国信证券旗下直投公司国信弘盛在2009年前所投资的3家企业在2010年前后上市后均发生了国有股转持的情况,按规定国信弘盛将所持有的股份划转至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这一案例也对后来者的积极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现在国资背景的券商直投通常在企业上市前就将相关份额转出去,或者干脆不投这一类企业了。”前述券商直投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新三板作为新兴市场,也在近两年来开始受到了94号文的影响。2015年底,出现了首例因为企业IPO,做市商退出做市报价的情形。
新三板挂牌企业海容冷链(830822)在2015年底选择申报IPO,在其提交材料前夕,其做市商招商证券主动退出了对海容冷链的做市服务,而这也是2014年以来,首例做市商主动退出的做市商。
招商证券的退出同样也是受到94号文影响,如果随企业一同上市,那么招商证券所投资不足10%的股权将被悉数划转。
在这种背景下,相关机构一直在呼吁监管层制定细则豁免投资机构的划转情形。如今《实施方案》发布对国资控股的券商直投、做市商乃至是产业投资基金、国有企业PE等机构的PRE-IPO业务得到了松绑的机会。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