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意见》将允许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有限合伙的方式注册登记,重庆市将认定该类企业为金融创新机构和鼓励类产业。其中股权投资企业可享受在指定区域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房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租赁办公房按房屋租金30%补贴,营业税享受相当于免二减三的财政补贴,高管人员深造、购买住房等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免三减二的财政补贴。同时,以有限合伙方式登记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其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可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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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意见》将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颁布。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杨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