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批准,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富登”)获准开业,这意味着,经过10个月的筹备,中银富登法人实体正式成立。
2011年,中国银行与新加坡淡马锡下属的富登金控合作,在全国范围内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截至2020年5月底,共设立法人机构125家、乡镇支行网点172家、行政村助农服务站278家,形成了覆盖全国22个省(市)县域农村的金融服务网络,建成全国最大的村镇银行集团。同时,在坚守“扎根县域 支农支小”战略定位,专注于服务县域中小微企业、“三农”客户和个体工商户等普惠客群方面,中银富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和探索,在产品设计、风险内控、公司治理、运营服务、企业文化等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2018年,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银保监会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试点,鼓励投资设立村镇银行数量较多的主发起行采取投资管理行模式,对所投资的村镇银行实施集约化管理。
2019年8月,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旗下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在雄安新区筹建。经过整整10个月的筹备,中银富登终在今年上半年拿到了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很快将开业运营。根据中国银行发布的公告,中银富登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银行出资9亿元,持股比例90%。公司在经营村镇银行业务的基础上,业务范围还包括投资设立和收购村镇银行以及为村镇银行提供代理支付清算、政策咨询、信息科技、产品研发、运营支持、培训等中后台服务。公告还表示,设立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银行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具体实践,有助于加快发展普惠金融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中西部地区和县域实体经济。
事实上,中银富登自2011年发起设立以来,机构布局的步伐和业务规模的拓展一直遥遥领先于其他发起行,特别是在完成对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持有的村镇银行股权收购之后,控股村镇银行已达125家,成为行业无可争议的龙头。此外,通过持续完善产品服务体系,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的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增长也十分迅速。
根据中国银行业绩报告披露的数据,截至2019年末,中银富登旗下村镇银行总计注册资本75.24亿元,资产总额658.03亿元,净资产108.81亿元;存款余额415.8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80%,贷款总额444.6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27%;全年共实现净利润8.40亿元。面对如此庞大的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中银富登进一步提升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乃当务之急,而投资管理型模式与法人实体身份的结合,无疑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从而巩固其在村镇银行领域的领先地位。
来自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6年启动村镇银行培育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630家,县域覆盖率达到70.6%,成为银行体系内法人数量最多、单体规模最小、服务客户最基层、支农支小特色最突出的机构群体。但是从发起方式和管理体制上看,由于村镇银行系统建设、产品创新、人才培训往往涉及主发起人内部多个部门职责,管理上跨部门协调难度大、管理成本高问题比较突出。此外,还存在主发起人与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风险特点有明显差异的问题,需要为村镇银行搭建专门的中后台服务平台,量身定制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这一点,在中银富登体现得尤为明显。
从商业和管理模式看,中银富登在设立之初,即采取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同时建立了有效的管理体系、中后台服务体系以及风控制度,本质上即是对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因此,中银富登公司开业后,无论从股权关系还是职能范围,都将取代原村镇银行管理总部,行使对125家村镇银行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而作为独立法人机构的投资管理行,在投资决策、制度安排等方面无疑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如未来可以引入社会资本、股权多元化、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董事长王晓明对此曾表示,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作为一个平台,可以吸引志同道合的投资人加入,有助于村镇银行形成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此外,从发起行和监管角度看,也可以有效实现主发起行与村镇银行之间的风险隔离。
记者还注意到,尽管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投资管理行可以采取新设或选择已设立村镇银行作为投资管理行,但目前已获批的兴福村镇银行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均选择异地新设这一方式,前者注册地为海口,后者为雄安新区。对此,有分析认为,新设立投资管理行更有利于理顺与所管理村镇银行之间的关系,减少机构调整过程中的行政成本;另一方面,选择海口与雄安,也有区域政策红利方面的考量。
关于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
2018年1月 中国银监会《关于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针对现行主发起人管理模式协调难度大、成本高、资源不集中等问题,为强化中后台系统支持、提高村镇银行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新设或者选择1家已设立的村镇银行作为村镇银行的投资管理行,即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由其受让主发起人已持有的全部村镇银行股权,对所投资的村镇银行履行主发起人职责。
2018年2月 中国银监会《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完善村镇银行准入政策,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扩大村镇银行县市覆盖面,鼓励和优先支持在深度贫困地区设立“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提高村镇银行在深度贫困地区覆盖面。
2019年1月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
优先支持定位清晰、管理良好、支农支小成效突出的农村商业银行参评标杆银行,支持其参与设立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鼓励其审慎合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二级资本债和可转债等业务创新。
2019年3月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保持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将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将存贷比和县域贷款在资产中的占比保持在合理水平;整体研究推进省联社改革,规范省联社履职。稳妥组建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
2019年12月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 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
严格坚守县域和专注主业;积极有效推动主发起行履职;优化村镇银行区域布局,重点解决好中西部地区县域空白点覆盖;稳妥有序推动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组建,优先支持其在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批量化设立村镇银行,鼓励其整建制收购高风险村镇银行。
2019年12月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已经设立的村镇银行作为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除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外,还应符合“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支农支小特色明显”条件;对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作为主发起人提出具体要求。
(信息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谢利整理)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