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置了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
新规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明确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最高可到占上季末总资产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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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档监管比例依次是:
(一)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二)100%以上但不足150%的,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三)150%以上但不足200%的,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
(四)200%以上但不足250%的,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五)250%以上但不足300%的,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5%;
(六)300%以上但不足350%的,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0%;
(七)350%以上的,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5%;
(八)不足100%时,应当立即停止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
(来源:e公司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