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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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请示》(信总报〔2021〕1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不超过220亿元(含)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你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二、你公司发行和管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严格遵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在债券存续期间遵循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政策调整的各项要求。
三、你公司应在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银保监会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四、你公司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