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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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行筹备组:
《关于筹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山银筹〔2021〕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设立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由山西银保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批。
二、你筹备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期间接受山西银保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山西银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