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的新能源光伏发电风电业务是国家提倡的碳排放新能源项目,和公司港口贸易业务双主业并进!
公司在已有新能源产业基础上,快速响应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成立相关子公司致力于光伏发电、储能及氢能等新型能源,新能源制造产业及应用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以增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竞争力,并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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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珠海港 代码:000507)发布公告,拟设立珠海港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暂用名,下称“珠海港能源”),致力于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制造产业及应用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经营范围包括:光伏电站、储能系统、氢能综合应用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氢能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工程建设、贸易等。
针对子公司为何打算涉足氢能产业,珠海港在公告中特别表示,随着氢能应用技术逐渐成熟,以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压力持续增大,氢能产业关注度日益提升,氢能作为实现低碳环保发展的重要创新技术,正在迎接一轮高速发展窗口,为抓住这一机遇,公司将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氢能项目的实际落地与成熟运营,同时具备项目的设计、开发、EPC与综合运维能力。
资料显示,珠海港是2008年在原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为我国沿海24个主枢纽港和广东省5个主要港口之一,毗邻港澳,坐拥西江主出海口,拥有珠三角最高级别的15万吨级主航道和聚合“江海陆铁空”为一体的综合物流体系。近年来,珠海港着力培育港口航运、物流供应链、能源环保、港城建设四大业务板块,对港口、物流、能源以及相关产业科学进行高效开发和运营。
尤其是能源环保,是珠海港当前重点布局业务。在此次宣布拟设立子公司之前,其刚豪掷数十亿元接连收购两家创业板风电行业龙头企业,以打通风电产业链,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现在,其又计划斥资设子公司涉足氢能等领域,显然是在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丰富珠海港能源环保业务板块的战略内涵,推动企业实现多元化布局及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