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
筹建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筹建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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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请示》(渤银报〔2020〕52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出资20亿元人民币筹建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资金从资本金中拨付。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工作接受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中国银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