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A股上市公司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新材”)发布《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刑事判决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已由深圳中院作出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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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发布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张伟已被深圳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张伟是一起涉黑案件的头目,其在财富积累过程中,通过笼络乡邻、招揽小弟、聘用员工等方式,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韩作纪、王栋为积极参加者,加上众多下属人员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法院查明,张伟以公司或者个人名义通过“88财富网”、私募基金、向社会借款等方式,2011年至2017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9亿元。截至案发,仅“88财富网”所吸收的集资参与人的资金近32亿元,涉及集资参与人账户63543个。此外,张伟曾向已落马的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行贿。
深圳警方此前发布的通报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一审被判无期
公开信息显示,禾盛新材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2.4亿余元,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均为梁旭。该公司专业生产家电用复合材料,是A股上市公司。
2004年起,张伟陆续成立“中科创”字头的一系列公司(中科创集团),并以自己持有或委托他人代持的方式控制这些公司。2015年5月,张伟控股的中科创资产成为禾盛新材新股东,持股比例12.87%。随即,中科创资产又参与了禾盛新材的定增,持有禾盛新材31.81%股权,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张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前述《公告》显示,检方指控称,张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
2021年5月31日,深圳中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张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17万元。
同时,由公安机关依法继续追缴被告人张伟在本案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对相关被害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张伟依法退赔;依法继续追缴被告人张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的违法所得,以及用于本案“套路贷”犯罪的本金并在依法赔偿被害人损失后予以没收;依法继续追缴被告人张伟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被告人张伟本人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所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对于扣押在案被告人张伟的手机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对于已查封、冻结、扣押在案的属于被告人张伟所有的财产,依法全部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