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银保监局关于肖婕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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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银保监复〔2021〕518号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肖婕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融盛〔2021〕13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肖婕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中国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确保正常履行职务必需的时间和条件,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辽宁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