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您总结一下目前电视与新媒体有哪些形式的合作?
答 :目前的电视与新媒体的合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A.电视节目对网络内容的软性植入,如播客、博客、新闻资讯在与电视节目的结合。B.电视节目在网上开设自己的频道和宣传推广平台。C.电视节目在网上针对节目和主持人推广设置的各种互动模式,比如下期节目内容和线索的征集以及对之前节目的讨论等。D.与电视台针对节目的联合商务化,在网上开设该节目的专区并捆绑电视节目中的插片广告联合售卖。E.针对大事件与电视媒体的联合报道或节目的联合制作。
问:在您看来目前存在哪些制约因素限制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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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双方在体制上的差异,电视台的管理体制以及
内容制作、发布、推广的目标、流程、需求均与网络存在差异。第二,技术上的差异,电视台制作内容的要求与质量与网络的质量差异很大,经常网络上制作的内容无法在电视台使用。第三,商业利益上缺少共同点限制了合作的形式。目前电视与网络的合作只停留在互相推广和内容提供的合作上,就是因为双方没有办法在商业上有更深入的拓展。
问:您如何看待新媒体与电视媒体之间的合作空间?双方如何实现优势互补?
答:未来电视与网络的合作有几个趋势:
1.联合制作与发行--打通电视和网络在内容加工与发行上的行业链条,让网络成为电视节目策划的发源地,让网友来选择喜欢看怎样的节目;让网友来选择节目甚至电视剧的主题、内容和脉络;让网友真正参与到电视节目中,有自己成为电视节目主人的感觉,从而对电视节目产生认同感。猎头.节目制作完成后,由于网络有二次甚至多次阅读以及无时间空间限制的特性,可以作为电视节目的发行平台,双方也可以把优秀的内容在线下进行再次发行和售卖。这种合作模式中,双方发挥了自己的优势,电视台有自己的节目制作、策划能力和强有力的品牌,而网络有自己的互动性和广泛性以及无空间和时间限制的特性,只有结合双方特性上的优势才能真正实现网络与电视在内容上的融合。
2.联合商务运营--电视台的广告如果仅仅停留在过去的纯广告形式,想持续增长可能只能靠涨价了。未来电视台如果想继续开发广告空间,就要将节目内容与广告相结合,并大量策划与观众间的活动,将活动与广告节目进行商务化改革。但电视台有自身的局限性,一是电视台节目只能播一次;二是缺少互动性观众难以参与其中,这种情况下,与网络的合作就是一种解决办法。网络可以实现节目的多次重播,网络可以成为电视台的活动参与平台,用户可以先在网络上观看节目参与活动,再将最终的结果在电视上展现。猎头公司.电视的品牌性能吸引网民与观众的参与热情,而网络的互动性与低门槛能增加受众的参与机会及扩大参与人数。
3.联合制造影响力--网络有强大的舆论制造能力和引导性,但是,网络毕竟是非正式的媒体,容易给人炒作和不正规的感觉,而电视给人很强的可信度和认同感,电视台播出的一个新闻影响力会比网络强,但电视台也有缺陷,一是及时性;二是空间有限,很多网络产生的新闻已经被炒了很久了,电视台才发现;三是,很多电视台的新闻工作者,采集了大量的素材,但只能播出很少一部分,其他的都浪费了,很可惜。这种情况下,在未来,我们双方就该在新闻策划与炒作以及舆论引导上形成一个连贯的制作与信息传递链条。针对现实产生的各种新闻热点,针对网络上随时产生的热点,联合策划和新闻的报道,保持信息通道,以电视台作为制作和报道的主战场,网络作为线索收集、舆论推动和民众反馈的主战场。同时,还可以放置电视台新闻工作人员采集来的大量有价值却因篇幅有限无法在电视上展现的素材。广告猎头.通过这种合作,电视和网络可以将各类新闻线索彻底地挖掘和放大,在这过程中,逐渐扩大电视台的影响力。
大空间有大作为
电视媒体和新媒体在用户群体上既有不同,又有重叠,随着网民人数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用户既是新媒体的用户,也是电视媒体的用户,两者看似竞争关系,其实是互为补充。电视媒体的优势在于图像质量、内容权威性、覆盖面广,而新媒体优势在于内容新锐,随时点播,与用户接触时间长,互动性强。电视台好的节目放到视频网站上,可以不断被复制和黏贴,形成持续、广泛的影响。
新媒体与电视媒体之间,有非常大的合作空间,比如电视台可以将其业已播出过,失却了时效性的精彩节目在新媒体上进行分发,采取版权分销或广告分成的方式,获得二次收益。新媒体猎头.而新媒体在为电视媒体提供内容预热及互动平台的同时,内容也可为电视媒体所用,比如我们的原创品牌赳客电影,拍了很多经典短片,其中一些如赳客景点短片《心里那片海》等就在CCTV-6爱电影栏目播放,非常受电视观众的欢迎。
不仅是内容供应关系
目前激动网与国内外30余家电视媒体都有合作,合作方式有很多种,主要以专题页面制作,互动推广,节目置换,广告分成以及版权采购等方式,未来合作方式会越来越多。新媒体与电视媒体之间应该不仅仅是内容供应的关系,新媒体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并不完全适用传统行业的行规,我们也在与合作的电视媒体探讨更为合理互惠的合作方式,使双方能够优势互补,同时努力推动新媒体产业的发展。近期激动网携手几大门户网站推出的正版联合院线,目的就是在于广邀新媒体网站加入到正版的行列中来,从版权上尊重电视媒体,从而推动新媒体与电视媒体展开更多层面的合作。广告猎头公司.
在磨合中解决问题
在我们与电视合作的过程中,感觉还是很愉快的,并没有太大的制约因素,有些问题其实不是问题,是可以克服的,这需要时间来磨合。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
1.传统媒体运作模式对于新媒体来说并不适用,尤其是在与传统媒体进行合作时,这种分歧和差异表现得尤为明显。而现有的新媒体企业相对传统媒体规模较小,在整个媒体圈中尚不构成主要的影响力,难以推动新媒体所需的新行业规则体系的形成。
2.版权是视频网站必须跨越的一个重要广告门槛,虽然影视剧盗播直接的损失者是版权方,而未必一定是传统媒体,然而由于收视率降低,广告也会受到影响,同时由于顾及到自身的品牌形象等问题,传统媒体也很难与存在版权问题的新媒体进行更深一步的合作。传媒猎头.盗版问题影响传统媒体对新媒体的市场信心。如果"网友上传"了《我爱记歌词》,这个网站还会去电视台购买这个档节目吗?当然不会了。
3.媒体自身仍旧没有发挥出自身的优势,比如互动性,比如广告效果监播,这些都是新媒体应当远胜过传统媒体的部分。这让传统媒体失去了与新媒体进一步合作的价值,新媒体企业必须从模式上到内容上强化互联网特质。
4.合作模式问题有待开拓,比如现在是双方内容的合作,未来可以考虑广告甚至节目制作的合作。我们知道,网民是很热心积极的一个人群,如果精彩的电视节目与网络视频相结合,形成更大的影响圈,还能互动,这样节目的影响力会更广。
满足小众胃口
新媒体视频与电视台提供的节目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可以视作传统影视节目小众化、细分化的一种延伸,以一部电视剧而言,有的用户关心台前幕后的花絮,有的用户关心演员的服装,有的关心八卦绯闻等,这些都是细分化的小众需求,都去占用电视台有限的播出时段显然是不现实的,而新媒体恰恰可以提供这样的平台去满足每一个小众用户的口味。猎头网.
这种围绕热点产生的相关内容也会从侧面推动电视台自己的宣传。但是有些具备实效性的节目,可以发挥新媒体的优势,通过新媒体平台与电视观众实现互动,这就需要新媒体与电视台共同合力,有针对性地设计想对应的节目内容,以适应互动交流的需求。
同时,新媒体也可以成为电视台的内容供应者,现在已经有不少工作室在专门为新媒体进行节目制作,比如我们的短视频品牌赳客,比如在上海的地铁里播放的短片"绿豆蛙系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