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就要来了,证券公司该如何驾驭这柄双刃剑?日前,证券时报记者就此了解了多位券商高管的意见。他们均表示,中国资本市场及实体经济都需要金融衍生品,由中证协引导市场参与者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实现自律管理,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无论是资本市场还是实体经济,都需要金融衍生品。”光大证券(601788)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杨剑波表示,从资本市场来说,中国市场在2010年之前基本是个单边市,没有管理风险的工具;2010年推出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之后,市场有了一定的风险管理工具,但由于合约的单一性以及较高的进入门槛,导致市场不能精细化管理风险,也不能个性化管理风险。而本质上,许多个性化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以及交易方案是无法通过场内产品得到满足的。从实体经济来说,许多实体企业,都有套保以及其他个性化风险管理和投资需求。在国外,这主要是投资银行通过场外衍生品合约,如结构性产品或场外期权等工具对实体企业需求进行满足,但这有一个前提是,市场有足够的场外衍生品工具以及有一个交易的规范,即场外交易的内容以及场外交易的制度,而国内这一块基本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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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已经具备了规范参与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市场的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产品设计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内控制度等都有很大的提高。”中信证券(600030)交易与衍生品部执行总经理薛继锐说。
招商证券(600999)副总裁邓晓力指出,金融衍生品犹如双刃剑,既具有规避风险、价格发现的作用,是对冲资产风险的工具,但另一方面,又具有结构复杂、杠杆高的特点。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能给投资者、证券公司带来较大风险。因此,由中证协引导市场参与者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实现自律管理,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据银河证券衍生品部董事总经理丁圣元介绍,已征求意见的金融衍生品相关交易业务规范主要对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格要求、合格交易对手方的规定、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审慎性要求、对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制度要求、交易的风险管理、交易的风险揭示要求、交易文件的要求、信息报送的要求。
中金公司合规总监杨新平指出,在证券市场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性质十分复杂且风险很高,为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风险,需要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示范文本,为证券公司签订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提供指引,对交易双方给予充分保护。
“在境外场外衍生品市场已成为成熟的国际市场。”北京高华证券副总经理姚嘉仁介绍,交易品种包含了远期、期权和互换等一对一的交易。目前,全球的衍生品总名义本金高达1200万亿美元,此数字是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20倍。目前全球90%以上的衍生品都是通过场外交易进行的,是资本市场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瑞银证券资本市场部执行董事戚铭告诉记者,根据国际互换及衍生品协会在2009年的调查,全球500家最大的公司中,超过94%都使用衍生品来有效地管理和对冲风险。以英航为例,其营运开支的32%都用在燃料的花销上,英航通过衍生品来对冲燃料价格变动的风险,从而让公司把重点放在核心业务上。戚铭表示,结构化产品在境外发展十分迅速,以最为贴近国内市场的香港为例,香港市场每年发行的结构化产品估计达到数以万亿港元。其中在私人银行客户中,结构化产品大约可占到其整个投资组合的两成到三成,是组合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投资工具。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