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帆 通讯员/徐蕴冬)拱北海关近日对外发布,该关近日破获一起钻石走私系列大案,摧毁3个利用知名网店招徕客户、人身携带钻石制品及奢侈品走私进境牟利的涉嫌犯罪团伙,现场查扣钻石戒指、钻石粒37枚(粒)及涉案证物一批,初步查证该案案值人民币1.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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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是全国海关中查获的较大一起代购钻石制品走私案,也是拱北海关破获的首例同类案件。
初步查明,以陈某、黄某和沈某为首的走私团伙,利用其所开设的某宝网店,大量接受境内客户的订单,多次直接或间接指引境内客户自行购买美国Blue Nile(“蓝色尼罗河”)品牌的钻石制品、Gucci(“古驰”)等品牌的奢侈品,通过快递寄往其指定的港澳收货点,然后由本人或其雇佣的学生、劳工等“水客”人身携带走私入境,目前拱北海关缉私局已对10人采取刑事措施。
拱北海关介绍,此次涉案当事人呈现高学历、高收入现象。其中3人是名校硕士,沈某和黄某是两家著名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沈某月薪3.6万元(按此计算年薪至少超过40万),黄某是公司海外销售部门的主管。据当事人交代,每走私一枚钻石赚260元到1200元不等。
海关专家认为,虽然海淘、海外代购等行为不能与走私混为一谈,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凡是未按国家法规向海关申报、并办理征免税手续的跨境电商和海淘、代购行为,涉嫌走私违法,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