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6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63次发审委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健康桥”)首发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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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健康桥的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鸿斌、朱彤。
公司专注于心脑血管疾病用药领域,专业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铝镁匹林片(Ⅱ)、银杏叶胶囊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宗杰、章芳芳夫妇。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刘宗杰直接持有公司1343.73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7.82%;章芳芳直接持有公司371.67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93%。刘宗杰、章芳芳控制的富融康达持有公司4288.5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56.88%;刘宗杰、章芳芳控制的捷融康健持有公司571.8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58%;刘宗杰、章芳芳控制的三江搏富持有公司571.8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58%。刘宗杰、章芳芳夫妇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为94.80%。公司控股股东为富融康达,系实际控制人刘宗杰、章芳芳夫妇持股100%的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
中健康桥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13.1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中健康桥拟募集资金4.40亿元,分别用于制剂二车间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核心产品为仿制药铝镁匹林片(Ⅱ)。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铝镁匹林片(Ⅱ)是否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是否存在潜在纠纷;(2)铝镁匹林片(Ⅱ)对应的原研药销售范围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的原因,铝镁匹林片(Ⅱ)年复合增长率较高的原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铝镁匹林片(Ⅱ)一致性评价进展情况;在未完成一致性评价情况下,是否存在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的情况;(4)铝镁匹林片(Ⅱ)被调出四川医保目录的原因,是否存在被调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或带量采购的可能,是否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5)风险揭示中引用的外部数据是否可靠,表述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的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服务费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市场推广服务费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2)主要推广服务商变动较大的原因,部分推广服务商成立不久即与发行人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3)报告期内新增市场推广服务业务且客户仅为海思科的原因及合理性,后续减少合作的原因;(4)对推广服务商及相关费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该公司此前曾于5月12日上会,当时被暂缓表决;如今二次上会被否,这正是标志着其IPO之路告吹。据有自媒体称,中健康桥的公关公司为友传咨询,也非是知名的财关。
关于中健康桥,发审委的问询主要围绕其核心产品仿制药铝镁匹林片,以及公司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服务费占比较高等问题。与此同时,力场君认为中健康桥在员工薪酬方面的数据和信息披露,也有很大问题,或也是导致该公司IPO失败的致命伤,值得其他公司警惕和借鉴。
此前,在证监会发给中健康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多次提到了员工薪酬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第28问和第41问当中:
28、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及其变化、职级分布、人均薪酬及当地平均薪酬水平情况,分析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和研发人员薪酬及其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地区公司或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41、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说明与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的配比情况。
从中健康桥后来发布的更新之后的招股说明书,其中补充披露的关于员工薪酬的部分,基本上是围绕着证监会此前提出来的两个问题,进行了补充描述,但是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从公司内部纵向比较来看,中健康桥的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在2020年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从上年度的6.7万元直降到5.58万元,降幅将近20%;研发人员薪酬在2019年也曾出现过骤降,从5.89万元下降到4.23万元,降幅也在四分之一以上。这样的现象,通常会被认为是异常的。
而且在2018年到2019年,中健康桥的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竟然是各类岗位中最低的,就连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都是研发人员的1.5倍,销售人员薪酬甚至超过了研发人员的3倍。这样的数据合理性,同样很值得怀疑。
再从横向比较来看,中健康桥主要经营地是在山东省临沂市,招股书中对比了公司2019年度的员工薪酬与临沂市城镇单位平均人工成本,中健康桥的平均薪酬略高于临沂市城镇单位平均水平,随后两年也即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均已未公布为由,并未进行对比。
这里面不知道中健康桥是怀揣着怎样的心态,并未选取更容易获得公开数据的山东省城镇单位平均工资的数据,作为可比参照。
事实上,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2020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87749元。而同年,中健康桥的平均薪酬为7.14万元,相比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低了大约20%。也即从横向比较来看,中健康桥的员工薪酬也是偏低的。
早在2017年6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发行监管,严格审核,在严防企业造假的同时,严密关注企业通过短期缩减人员、降低工资、减少费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等方式粉饰业绩的情况。此后,连续几家企业在职工薪酬问题上遭到质疑导致IPO未通过。
在此指引之下,当年就有多家申请IPO上市的公司,被问询到员工平均薪酬的问题,并最终申请IPO失败,简单查询一下就涉及到几个案例:
2017年6月13日,浙江绩丰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反馈意见提出发行人员工平均薪酬呈现下降趋势的原因,是否存在压低薪酬支出调节利润的情形。
2017年6月28日,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反馈意见提出发行人高管薪酬总额逐年下降、董事长薪酬大幅下降,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是否符合我国劳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2017年8月9日,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反馈意见质疑是否存在通过人为压低发行人高管人员和员工薪酬以降低期间费用、增加利润的情形。
2017年9月8日,杭州致瑞传媒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反馈意见提出是否存在通过人为压低发行人高管人员和员工薪酬以降低期间费用、增加利润的情形。
从此次中健康桥连同其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收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并未被提及到“降低期间费用、增加利润”这样严厉的措辞,但是从中健康桥的实际情况来看,员工薪酬横向、纵向比较都存在不少问题,这都为该公司IPO失败添加了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