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披露了子公司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368.SZ,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及深交所监管函的公告。问题涉及子公司董事、总经理郭俊凯涉嫌贪污罪被留置调查和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此前(7月28日)汇金股份披露的《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汇金股份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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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述事件影响,汇金股份不久前公布的向特定对象(即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计划暂停。2023年7月14日召开汇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请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7月28日,汇金股份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因此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已无法继续实施。
此外,汇金股份前期曾收到深交所接连下发的两份监管函。2022年8月17日,子公司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留置通知书》,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郭俊凯因涉嫌贪污罪被留置调查。子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直至2023年6月15日才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进行披露。此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据公告,汇金股份2023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因汇金股份在对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未考虑投资协议中关于分配比例的约定,以及对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谨慎,汇金股份对2020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2020年、2021年利润总额分别调减239.08万元、1,524.52万元,占更正前对应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5%、22.41%;对2020年、2021年归母净利润分别调减203.22 万元、1,009.61万元,占更正前对应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15%和38.97%。汇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到监管函后,汇金股份接连两位高管提出离职。7月14日,汇金股份公告显示,公司收到董事长杨振宪和总经理马振华的辞呈,分别于近日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和总经理职务。
汇金股份主营业务主要分为智能制造业务、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信息化数据中心业务及供应链业务。
根据汇金股份2022年财报显示,其营业收入约为5.77亿元,同比下降63.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82亿元,同比下降1881.62%。(赵戎 实习生张馨予)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