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于某某,男,31岁,包头市人,案发前系蒙牛乳业驻香港公司商务经理。2007年3月份,蒙牛乳业准备在香港做地铁广告,于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于当年3月12日以自己的名义在香港注册了一个公司。当年5月10日,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使蒙牛乳业与自己开办的公司签订了330万港币的广告合同,然后于某某又以蒙牛乳业的名义与香港的德高贝登广告公司签订了280万港币的广告合同,图谋从中赚取50万港币。此后蒙牛乳业依照合同汇入于某某开办的公司330万港币,于某某收到汇款后,将其中的140万港币汇入德高贝登广告公司,将另外的190万港币非法侵占。事情败露后,于某某逃跑,和林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在包头将于某某抓获。据于某某供述,其侵占的190万港币在澳门赌博时已经全部输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北方新闻网 作者:王宇婷 王寅生)金令牌首页 金令牌猎头 十佳职业经理人评选 最佳雇主评选 加入俱乐部 《职业经理人周刊》 会员区 薪酬调查报告 | 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