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晚间,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股份)发布公告,为顺利推进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向周口中院报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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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辅仁股份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案件,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
根据公告,经过公开选聘评估机构之后,评估机构应及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一)以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对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
(二)列席债权人会议及管理人工作中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资产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回答周口中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的询问。
(三)根据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参与本次选聘的评估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为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提供资产评估工作所需的服务能力。
(二)在河南省内有分支机构,能够为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配备人员充足的现场工作团队,能够高效地完成相应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出具报告。
(三)与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等情形。
(四)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机关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五)具有医药制造行业、医药销售行业公司资产评估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经过公开选聘审计机构之后,审计机构应及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一)以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对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等。
(二)就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工作涉及的会计、税收问题提供咨询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期间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律咨询、税务筹划、协助管理人与税务机关沟通等。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及管理人工作中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回答周口中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的询问。
(四)根据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参与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为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服务能力。
(二)在河南省内有分支机构,能够为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的审计工作配备人员充足的现场工作团队,能够高效地完成相应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出具报告。
(三)已列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告的最新《河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四)与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等情形。
(五)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机关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六)具有医药制造行业、医药销售行业公司审计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本次选聘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4日17时。
(来源:大河财立方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