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逐笔保理(Facultative Factoring)
是指保理商受让权利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产生的具体应收账款,并逐笔向转让人提供服务的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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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量保理(Bulk Factoring / Whole Turnover Factoring)
又称全部保理、一揽子保理,是指保理商受让权利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产生的全部或一系列应收账款,并向转让人提供服务的保理。
3.辨析意义
国内已出现逐笔保理与批量保理的概念,[69] 但相关的研究文献不多。区分二者的意义,主要在于叙做保理业务的流程不同,保理业务模式也有所不同。
批量保理往往涉及对“未来债权”的“现在”转让,保理商一般要对债务人核对一定的信用额度(Credit Line),在信用额度内全部叙做保理。批量保理可以通过“一揽子”转让,以收回的账款冲销信用额度,维持信用流动,更加便利商业运营。而逐笔保理更具有确定性,也更容易控制风险。[70]
(十)依保理商是否循环叙做业务分类
1.循环保理(Revolving Factoring)
是指保理商受让权利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在一定周期内循环产生的应收账款,并向转让人循环提供服务的保理。
2.非循环保理(Non-revolving Factoring)
是指保理商受让权利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在一定周期内非循环产生的应收账款,并向转让人提供服务的保理。
3.辨析意义
循环保理是在保理实践中出现的新课题,大量出现于航空结算保理、超市结算保理等领域,国内尚未见到相关的研究文献。
区分循环保理与非循环保理的意义,主要在于叙做二者的业务流程不同,保理业务模式、风险控制手段也有所不同。实践中可以借鉴银行办理循环贷款的相关流程。
(十一)依保理商是否接受委托叙做业务分类
1.定向保理(Target Factoring)
是指保理商接受委托,受让指定权利人转让的应收账款,并向转让人提供服务的保理。
2.非定向保理(No-target Factoring)
是指保理商按照自己的意愿受让权利人的应收账款,并提供服务的保理。
3.辨析意义
定向保理也是在保理实践中出现的新课题,主要出现于房地产行业保理领域,国内尚未见到相关的研究文献。
区分二者的意义,主要在于二者的业务流程不同,风险承担程度不同,保理业务模式、风险控制手段也有所不同。实践中可以借鉴银行办理定向贷款的相关流程。
(十二)依应收账款转让是否有折扣分类
1.折扣保理(Discount Factoring)
又称折让保理,是指保理商按应收账款总额的若干成受让权利人的应收账款,并支付相应对价的保理。
2.非折扣保理(No-discount Factoring)
又称非折让保理,是指保理商全额受让权利人的应收账款,并支付对价的保理。
3.辨析意义
国内有关折扣保理与非折扣保理的研究文献不多。区分二者的意义,主要在于会计处理规定有所差异。
折扣保理在无追索权保理中较为常见,债权人提供的折让,不仅内含应收账款到期前的资金成本,而且包含保理商的收账成本。[71]
(十三)依债务人回款次数不同分类
1.单笔回款保理(Single Payment Factoring)
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或保理商一次性给付应收账款的保理。
2.分笔回款保理(Several Payments Factoring)
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或保理商分数次给付应收账款的保理。
3.辨析意义
单笔回款保理与分笔回款保理是在保理实践中出现的课题,国内尚未见到相关的研究文献。区分二者的意义,主要在于二者的业务流程不同,保理业务模式、风险控制手段也有所不同。在分笔回款保理业务中,还需要区分等额回款与不等额回款的差异。
(十四)依保理商服务范围不同分类
1.完全保理(Full Service Factoring)
又称传统保理(Old-line Factoring),是指保理商以受让权利人转让的应收账款为前提,提供贸易融资以及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全部服务。
2.部分保理(Partial Factoring)
又称不完全保理,是指保理商以受让权利人转让的应收账款为前提,提供下述服务中的至少一种:
(1)贸易融资;
(2)销售分户账管理;
(3)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
(4)信用风险担保。
3.辨析意义
国内已出现完全保理与部分保理的概念,[72] 但相关的研究文献不多。区分二者的意义,主要在于细分保理商的服务功能定位。
完全保理、部分保理与融资保理、非融资保理的区别在于,前二者强调服务范围的差异,后二者强调融资功能的差异。
(十五)依保理商数量不同分类
1.单保理商保理(Single-factor Factoring)
是指一个保理商单独完成业务的保理。
2.双保理商保理/多保理商保理(Two-factors Factoring / Multiple-factors Factoring)
是指两个或多个保理商共同参与完成业务的保理。
3.辨析意义
单保理、双保理是在国际保理中常见的保理模式。本文作者在此借用了国际保理中的概念,依保理商数量不同,对保理进行了分类。其意义在于,细分保理商的服务角色,推动保理行业分工合作,形成差异化竞争与互补性合作关系。
(十六)依发起保理业务的主体不同分类
1.正向保理(Standard Factoring)
又称卖方保理、普通保理、标准保理,是指由债权人(权利人)发起业务申请的保理。
2.反向保理(Reverse Factoring)
又称买方保理,是指由债务人(义务人)发起业务申请的保理。
3.辨析意义
国内有关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的研究文献不多(张宇馨,2009;薄智全,2011;刁叶光、任建标,2011),而且一直争议不断。[73]
区分正向保理与反向保理的意义,在于二者的业务流程不同,保理业务模式、风险控制手段也应有所不同。从现有资料看,反向保理近年来在发展中国家发展迅速,与正向保理相比,它在大幅降低保理商风险的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74]
四、结语
保理是一项多功能的服务,保理商可根据保理关系人的需要灵活调整业务内容,在实务中,经常出现若干种保理类型纵横交织的情况,从而形成复合型保理业务,特别是国际保理还可能出现其他方式,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赘述。
(来源:搜狐 华夏资本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