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营销,意味着打破传统的营销思维模式,避免单独作战,寻求非业内的合作伙伴,发挥不同类别品牌的协同效应。如果把跨界营销比做一场晚宴,食物虽然是主角,但你同样不会忽略精美的餐具。色香俱全的美食和精美别致的餐具让晚宴引人入胜,有些人被食物打动也必然有人为餐具买单。
早在1999年,德国的运动服饰品牌彪马(Puma)就提出了“跨界合作”的概念,与德国高档服饰品牌Jil Sander合作推出高端休闲鞋。而电影作为现在风靡的奢侈品之一,为大众所追捧,电影传递的生活理念,通过情境在现的方式最易为观众接受。所以近年来不乏看到电影与多品牌的跨界营销案例。《谍影重重4》的演员身着“始祖鸟”的服饰,让世界知名户外运动品牌的优越户外性能在主角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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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沃华认为,营销3.0时代,尤其需要跨界营销。企业正在步入营销的第三个阶段——营销3.0时代。不同于以产品为导向的1.0时代和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营销2.0时代,营销3.0时代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关注用户情感共鸣。而跨界营销策略中对于寻找合作伙伴的依据正是用户体验的互补。可以肯定,跨界营销和已经到来的营销3.0时代的营销理念暗合,关注用户体验更加需要跨界营销。
但在现实的实施过程中,很多企业进行跨界营销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其中主要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是将跨界营销简单的理解为联合促销,单纯的认为两个不同行业品牌的采用联合促销就是跨界营销。二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忽视了双方各自品牌、产品、消费群体定位。时代沃华认为,做好跨界营销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 资源匹配。两个企业在品牌、实力、营销思路和能力、企业战略、消费群体、市场地位等等方面应该有的共性和对等性。《泰囧》和旅游的目标人群就十分对等,都是年轻一族。
二、 品牌互补:在产品上,两个品牌要具备相对独立性,合作不是为了对各自产品的功能进行相补,而是为了相互影射,相得益彰。如车展中的车、模特与服饰三者间的关系。使品牌效应叠加,将各自已经确立的市场人气和品牌内蕴互相转移到对方品牌身上或者传播效应互相累加,从而丰富品牌的内涵和提升品牌整体影响力。
三、 用户为上:营销3.0时代从过去关注产品转向关注消费者体验,企业只有更多强调消费者的体验和感受,才能发挥跨界营销的实质营销力。
(来源:比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