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于2021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副董事长辞职暨拟变更董事及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显示,公司财务总监封海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晓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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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如下: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下述人员的书面辞职报告:
1、公司副董事长李佳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总裁。辞职报告在补选新的董事后生效。
2、 公司财务总监封海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封海霞女士辞任公司财务总监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佳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封海霞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注:按照1月28日收盘价12.3元/股计算,封海霞女士持股市值约125万元)辞职后,封海霞女士所持有的股份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票转让的限制规定。
上述人员的变动在公司及时的补选和聘任后,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稳定发展持续努力。公司对李佳黎先生在担任副董事长、董事期间及封海霞女士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尹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鉴于蔡晓淳先生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经公司总裁李佳黎先生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晓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蔡晓淳先生简历:
蔡晓淳先生,1987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会计系,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员、江苏云彩时代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鞍重股份于2022年2月7日发布的《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显示, 蔡晓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暂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详细如下:
根据公开资料,已辞任财务总监简历如下:
封海霞:女,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鞍山合成集团纸塑制品厂;1999年进入鞍重机器厂工作,曾任鞍重股份财务总监。
根据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 封海霞获得9.62万元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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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